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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Other Bag”与“LV”,谁侵了谁的权?
2017-10-04 12:39:13 【作者/来源:本站整理】 【关 闭
  说起商标傍名牌,小编不得不说说,LV已经数次以涉嫌商标侵权和版权侵权的名义,和My Other Bag对簿公堂。但是,美国最高法院已于日前驳回LV于去年开始对手袋品牌My Other Bag的提出的商标侵权诉讼。My Other Bag,又一次赢了被蹭名气的LV。

  众所周知,LV(路易威登)于1854年成立于法国巴黎,从皇室御用到顶级工艺作坊,路易威登的种种经典设计顺应了旅行历史的重要发展。1896年路易·威登Monogram帆布首次面世,宣告了品牌的时尚面貌,其独有的创意也成为其经典象征;随着游轮旅行的风靡,1901年推出Steamer旅行袋,标志旅行软袋时代正式来临;1924年的Keepall旅行袋,改变了旅行的重量与打包方式,使得短途即兴的出行更为轻松优雅;1997年,随着艺术总监 Marc Jacobs的加入,路易威登将其精湛工艺及独有奢华延伸至时装、鞋履、腕表、配饰及珠宝精品,为顾客在法式传统中融入了时尚的色彩。

  面对如此大的品牌诉讼,在2016年,法官甚至说My Other Bag恶搞LV是一种赞美……几番上诉,最终仍是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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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不知道My Other Bag是什么来头,甚至,连国际超级品牌都拿他没办法~摊手 ┓( ´∀` )┏。
  据了解,My Other Bag创立于2012年,以生产恶搞奢侈品牌的手绘环保袋出名,恶搞对象除了LV,还包括Chanel、Goyard和Céline等。

  目前也有越来越多的品牌,以恶搞之名义蹭大品牌名气了。

  大品牌也常一纸诉状递交至法院,看得出奢侈品牌对这些恶搞者向来不怎么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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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此案的法官 Furman 所说,“以幽默戏谑的方式‘恶搞’品牌,显然不是为了让顾客混淆 Louis Vuitton 和 My Other Bag,实际上却更像一种恭维或赞美,面对这些我们应该是一笑置之而不是起诉”。

  My Other Bag 运用环保和恶搞大牌的概念,在帆布袋印上大牌包款的手绘图案, Louis Vuitton、Céline 、CHANEL、FENDI 等等都是他们“下手”的对象。

  在 My Other Bag 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塔拉·马丁看来,把矜贵的名牌包包元素运用到平价帆布包中,这本身就是个有趣的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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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在小编看来,事情并非有利无害的。且不说恶搞是否合宜,就产品设计上用上了他人品牌的产品设计图,显然是侵犯了他人的著作版权,明显的“傍名牌”!

  随着网络化、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在新形势下,版权保护还面临着一些新情况与新问题。不仅是服装领域,箱包领域的图案侵权更应该重视。

  至于法官为何说是赞美,大概是LV、Chanel、Céline这些奢侈品牌够硬气,小小的恶搞不至于损害其品牌形象,又在不同的产品类别上,对其品牌商标、销售市场也起不到根本性的损害,因此一笑置之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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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或许,美国法律比较宽松?大家觉得呢?虽然这擦边球打得还真是体现出来了极高的智商,但是,保护商标品牌,我们应该站在法律的角度,法律自然是公平公正的,注册商标如何万无一失?成功率高?避免侵权傍名牌,专业的检索工作请让千慧知识产权来帮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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