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活用品到服装美妆,从工农业原料到各类生鲜,从手机电脑单反等科技产品到各种娱乐类服务,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找不到。如今,各种服务与商品都能不用出门就可以在网上买到,而这些网络平台随着更多卖家的入驻,也不断在提高各自的入驻门槛。
天猫拟新增《天猫2017年度卖场型旗舰店入驻资质细则》,搭建了更明确、高效的入驻通道。本次规则新增于2017年9月4日进行公示,将于2017年9月11日生效。
店铺类型
什么是卖场型旗舰店呢?天猫店铺类型分为四种:
关于第35类商标
大家可能开始困惑了,为什么卖场型旗舰店必须要有第35类商标注册证才能入驻?这个第35类商标有多重要?小编今天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
第35类商标属于服务商标,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服务,具体包括以下群组:
【3501】广告
【3502】工商管理辅助业
【3503】替他人推销
【3504】人事管理辅助业
【3505】商业企业迁移
【3506】办公事务
【3507】财会
【3508】单一服务
【3509】药品、医疗用品或批发服务
以【3503】替他人推销为例。替他人推销是:为他人将各种商品(运输除外)归类,以便顾客看到和购买;这种服务可由零售、批发商店通过邮购目录和电子媒介,例如通过网站或电视购物节目提供。从字面来说就是:为他人将商品分类、策划排列、宣传;通过网站上,或者通过邮购(快递)目录、电子媒介(网络广告、宣传),来引导人们购买、消费都属于第35类商标。所以注册第35类商标已经成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中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重要布局。
卖场型旗舰店入驻所需材料
若您申请以下类目的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交下述资料。如有特殊资质要求的,以工作人员或系统提示为准。
本文具体介绍“服饰类;鞋类箱包;运动户外;珠宝配饰;零食/坚果/特产;水产肉类/新鲜蔬菜/熟食;保健品及医药;家用电器”的入驻要求,据了解,其他类目天猫平台已暂停接受入驻。
(1)服饰类
(2)鞋类箱包
(3)运动户外
(4)珠宝配饰
(5)零食/坚果/特产
(6)水产肉类/新鲜蔬菜/熟食
(7)保健品及医药
(8)家用电器
注:
1.卖场型旗舰店:指以服务类型商标开设且经营多个品牌的旗舰店。
2.服务类型品牌:指开设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的第35类服务类型商标,需包含3503类似群。
3.店铺内经营品牌:指卖场型店铺内经营的产品需提供相应的商标类型。
举例:开设苏宁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苏宁品牌的第35类服务类型商标,卖场内经营的飞利浦品牌销售电视机,需提供飞利浦品牌的第9类实物类型商标。
4.自荐品牌入驻:指通过“自荐品牌”入驻通道,天猫对符合要求的品牌择优招募。
5.开店主体需为35类服务类型商标的商标权人或其关联公司,其中关联公司指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存在资本关联的公司(企业信息官网可核实/出资章程)、集团旗下公司(不限于电子商务公司、销售公司等,需在官网可核实)。
千慧视点
以天猫为首的互联网平台,不断提高入驻商家的商标资质,让众多原本不重视知识产权的企业在申请入驻时因商标被拒之门外,然而,商标注册周期长,如果您入驻平台时才发现该注册的类别没有注册,那就会耽误您一年左右的时间。如果企业有入驻互联网平台的打算,一定要提前布局,将可能涉及到的商标类别都进行注册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