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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尴尬!“万足金”仅是营销噱头
2017-08-30 09:54:27 【作者/来源:本站整理】 【关 闭

    你买黄金首饰时,有没有关注到金饰是否有“万足金”的字样?是否有很多人都以为“万足金”代表着含金量很高的意思?其实你错了,“万足金”既不是国家标准的金含量,也不是珠宝首饰类别的商标,它仅是商家营销的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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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工商部门公布的打假案例里就有此类误导行为。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3万。

    当事人王某称自己是获得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才使用的。那为什么会违法呢?

    经查询,当事人使用的35类广告销售类“万足金”商标,由深圳卢金匠珠宝有限公司授权使用,而当事人将35类广告销售类“万足金”商标使用在第14类黄金首饰上,即不符合该商标的限用范围,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对商品的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第35类商标
 
 
  除了足金和千足金之外,“万足金”这个字眼儿也经常进入消费者的耳中。在一些销售黄金饰品的平台上,像是淘宝等,十分轻易的就可以搜到“万足金戒指”“万足金吊坠”等一堆万足金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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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截图

    虽然有人解释,这些所谓的万足金首饰的金含量可以达到4个9,即99.99%,但是一般检测机构能够出具的检测报告都只能够达到99.9%,即千足金,而万足金是否真的存在谁也说不清楚。并且,按照国家的规定,黄金饰品的最高纯度只是千足金,万足金的相关一直没有出现过。

千慧视点

    千慧知识产权必须要提醒一下消费者,购买黄金需谨慎,不要入了打着“万足金”噱头的圈套。

    另外,也希望企业一定要按照商标法核定类别使用自己的商标。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这句话包括以下两层含义,一是使用权只在特定的范围即核定使用的商品与核准注册的商标内有效;二是在该特定范围内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使用是一种专有使用。换句话说,对注册商标的使用,不得任意改变或者扩大范围。像本文中案件当事人将35类“万足金”商标用在第14类黄金首饰类别上,误导了消费者,那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对商标使用还有不理解的问题,欢迎您致电 4008601992 咨询哦!

    千慧拥有知识产权专家顾问百余人,均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千慧商标团队中半数以上人员拥有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法学类硕士学位和律师执业资格,其中1/3的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业经历,在商标和企业商事法律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涉外商标团队成员均具有法律和外语双专业背景,能够熟练使用英语、日语等语言为客户提供各类商标品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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