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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科创板之路梦断“专利”?敏芯股份IPO陷入专利诉讼“泥潭”

作者:千慧视点

发布时间:2020-03-27

文章来源:新华日报财经

一场与行业龙头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股份”)之间的专利诉讼,让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敏芯股份”)科创板上市之路风险陡增。


敏芯股份IPO陷入专利诉讼“泥潭”


招股书显示,敏芯股份是一家以MEMS传感器研发与销售为主的半导体芯片设计公司。目前主要拥有的核心技术有9项,其中涉及“麦克风”产品的核心技术有3项。不过,拥有核心技术的敏芯股份却陷入专利侵权诉讼。


2019年7月,直接竞争对手、有“蓝牙一哥”之称的歌尔股份,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敏芯股份侵害原告拥有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请求判令敏芯股份赔偿100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等。


在招股书中,敏芯股份就指出,虽然公司已采取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但仍然存在部分核心技术被竞争对手模仿或恶意诉讼的可能性。


第一轮问询回复中,敏芯股份更有一段颇为“露骨”的话语:“发行人作为行业内新兴竞争者的角色引致传统竞争对手的显著危机感,并因此无法避免传统竞争对手以扼杀竞争、阻碍发行人IPO为主要目的提起的诉讼。”


一般来说,主观性过强的话语较少在上市申报文件中出现。据悉,这份问询回复由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共同完成,而敏芯股份的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外,还具有争议的一点是,敏芯股份的三位主要创始人之一、副总经理梅嘉欣,在硕士毕业后任职于歌尔股份,其在2004年7月至2006年12月之间,担任歌尔股份技术经理。


不仅如此,涉案的实用新型专利与梅嘉欣主管工作存在一定重叠。资料显示,梅嘉欣主管敏芯股份各MEMS传感器的封装以及测试技术研发工作。


这也成为影响诉讼的重要因素。此前7月的诉讼尚未开庭,2019 年11月,歌尔股份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敏芯股份侵害其“ZL201410525743.0”号发明专利。同月,北京歌尔泰克科技有限公司(系歌尔股份全资子公司)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确认“ZL201410525743.0”号发明专利为梅嘉欣的职务发明。


在第二轮问询回复中,敏芯股份否认涉案发明专利为梅嘉欣的职务发明。


专利诉讼成科创板IPO“绊脚石”


调查发现,不少企业在科创板IPO过程中都曾遭到来自同行的“专利诉讼”。


2019年3月22日,安翰科技(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翰科技”)的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得受理,为首批获受理的9家企业之一;2019年5月10日,重庆金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重庆金山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山”)向安翰科技提起了8项专利侵权诉讼;同月,安翰科技对重庆金山提起“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


这桩诉讼直接导致了安翰科技上市折戟。2019年11月25日,安翰科技终止科创板上市,理由为“鉴于相关诉讼涉及公司主营业务,诉讼周期较长,预计无法在审核时限内彻底解决上述诉讼事项。”


对于该8项涉案专利,2019年11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作出了6项涉案专利“宣告专利全部无效”,2项涉案专利“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也就是说,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定其中6项对安翰科技专利侵权的诉讼基础并不成立。当时安翰科技表示,将继续对“维持专利权有效”的2项专利进行诉讼,并且对重庆金山的“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将继续进行。


无独有偶,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也同样遭遇竞争对手的专利诉讼。


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上会的前一天,晶丰明源接到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竞争对手矽力杰半导体技术(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力杰)”起诉晶丰明源侵犯其3项专利。7月23日早间,科创板上市委发布公告称,因晶丰明源在上市委审议会议公告发布后出现涉诉事项,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本次上市委审议会议取消审议晶丰明源发行上市申请。


直到2019年8月26日,晶丰明源才首发过会。同时,晶丰明源实际控制人出具“兜底”承诺——本人将承担判决结果确定的赔偿金或诉讼费用,及因诉讼案件导致的公司生产、经营损失,以保证不因上述可能存在的赔偿致使公司和公司未来上市后的公众股东遭受任何损失。


除了安翰科技和晶丰明源外,福昕软件申请科创板IPO期间,其与金山办公的专利诉讼仍在审理期;光峰科技登陆科创板一周,被台达电子诉讼其存在3项专利侵权;长阳科技登陆科创板尚不足一月被东丽株式会社起诉专利侵权。


企业上市如何迈过专利诉讼“坎”?


科创板以科技创新型、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为主,“专利”是企业重要的核心资产和竞争力的体现。《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而3月20日证监会发布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更是将“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作为三个常规指标之一。


专利诉讼是企业IPO过程的一个重要披露事项。从科创板创立到现在,已经出现了多起因专利纠纷等问题影响企业IPO进程的事件。对此,江苏汇智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大学专利培育与运营中心主任韩奎国提到,专利诉讼越来越成为企业市场竞争的手段。


“尤其是对技术型企业,专利诉讼不仅可能导致市场禁入的严重后果,还会对公众造成一定的心理影响,影响被告方的市场‘好感度’。”


显然,在上市阶段和企业持续经营中,专利诉讼的影响都会被放大,甚至可能阻碍企业的上市进程和战略发展。


此次敏芯股份专利纠纷一事,其三位主要创始人之一、副总经理梅嘉欣曾任职于歌尔股份的经历,同样是舆论的焦点。韩奎国也表示,技术人员是创新企业的核心资产,人员的流动性对企业造成的影响较大,这种影响不仅对原单位存在技术流失的风险,对新单位也存在卷入纠纷的麻烦。因此企业应从人员入职开始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评估知识产权风险,并在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权属、保密等条款,离职时进行必要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签署等。这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中也有专门的要求。


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汇智知识产权不仅参与起草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一系列国家标准,也为众多知名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而韩奎国既是专利代理师,也是国家百名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企业如何避免专利方面的纠纷?


韩奎国格外强调:避免专利纠纷,重要的工作要放到事前。企业首先要建立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体系,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是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的有效工具,企业应充分学习标准的要求,并在内部形成贯穿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效降低知识产权风险。以研发为例,企业应在立项前就开展专利信息分析,确保研发方向上无知识产权风险,同时需要对创新的技术方案进行合理的专利布局,包括国内、国外市场涉及的区域。


对于正在进行IPO的企业来说,若发生相关动向,应即刻开展专利风险分析、了解企业可能面临的专利侵权风险情况,并提前通过谈判等方式解决可能存在的专利纠纷风险;一旦发生专利纠纷,要进行有效的评估,确定对方专利权的稳定性和侵权风险大小,并采取适宜的方式解决,最小化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而在诉讼结束后,企业应当分析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培养专业的知识产权人员、合作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现对核心技术的专利布局,并适当根据竞争情况进行防御性专利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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