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千小慧
发布时间:2020-04-13
文章来源:网络
2月
《专利审查指南》再次修改!2020年2月1日施行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回应创新主体对进一步明确涉及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领域专利申请审查规则的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出修改,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国知局:对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商标申请注册开辟“绿色通道”
2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党组会议暨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强调,要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新项目开工建设,对复工复产企业和新建项目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商标申请注册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效率;要指导和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缓解资金困难。
3月
国知局349号公告:授权公告日在3月3日后,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
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当日)之后的专利电子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如有需要,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电子申请网站(http://cponline.cnipa.gov.cn/)提出请求,获取一份纸质专利证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决定联合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大力提升高校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决定联合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并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方案(试行)》。
3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0年工作要点,内容共涉及九大方面
重点提到:继续做好专利法修改,推动落实新修订的商标法,加快出台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继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到年底将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到16个月以内,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4个月以内,提升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审查质量,确保专利审查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处于满意区间。推动专利审查和检索系统智能化升级工作取得新进展。完善集中审查、优先审查、专利审查高速路、延迟审查等模式,满足多样化需求。形成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囤积行为的长效机制。推动各地全面取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申请注册环节的资助与奖励。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现有更新!
为贯彻落实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要求,进一步方便申请人,商标局定期更新《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并对外公布。2020年第二季度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已在中国商标网商标查询栏目和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公布,申请人可在线查询和填报。
4月
4月3日,《地理标注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为加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统一和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并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国知局:调整专利费减备案业务办理方式
为方便申请人办理费减备案业务,简化相关业务流程,自4月7日起,申请人在提交费减备案请求时,可以电子形式上传证明文件,无需寄交或面交至审核机构。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