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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失去“巨无霸”商标独家使用权?

作者:千慧视点

发布时间:2019-01-17

文章来源:新华社

爱尔兰连锁快餐企业超级麦克公司15日说,欧洲联盟知识产权局裁定撤销麦当劳公司在欧盟注册的“巨无霸(BIG MAC)”等商标,后者失去这一商标的独家使用权。

麦当劳当天回应,不服裁定结果,准备提起申诉。这家企业1998年起在欧洲给旗下畅销产品双层牛肉汉堡注册商标,包括“巨无霸(Big Mac)”以及“BIG MAC”和“Grand Big Mac”等变体。本次裁定撤销的是英文字母大写版注册商标“BIG MAC”。

超级麦克公司2017年以麦当劳没能“真正使用”已注册商标为由,申请欧盟知识产权局撤销麦当劳部分商标。后者上周裁定,麦当劳不能证明它连续五年在欧盟成员国“真正使用”全部注册商标,因而批准超级麦克公司的申请,撤销前者“巨无霸(BIG MAC)”等商标注册。

超级麦克公司说,虽然没有产品以“巨无霸”命名,但麦当劳以超级麦克公司英文名“Supermac”与“巨无霸”英文“Big Mac”相似为由,阻止后者扩大经营规模。

依照这家企业的说法,本次裁定以后,除麦当劳外,其他连锁快餐企业今后也能以“巨无霸(BIG MAC)”命名旗下快餐产品。

超级麦克公司创始人帕特·麦克多纳在致路透社的电子邮件中说,“公司为赢得商标(撤销)申请而高兴”。大型企业将无法“大量注册商标,然后闲置不用”,以此“霸凌”较小规模竞争对手。

麦当劳公司15日在一封致彭博社的电子邮件中说,对欧盟知识产权局裁定结果“失望”,将向这一位于西班牙阿利坎特的机构申诉,有信心“扭转结果”。

这家跨国快餐巨头先前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企业网页打印件、海报、产品包装材料和员工证词等证据,试图证明注册商标在经营活动中得到“真正使用”。

欧盟知识产权局在裁定中说,麦当劳须提供特定类型证据,以佐证员工证词,而企业网站、海报及包装材料不能作为这类证据。另外,知识产权局无法从麦当劳网页打印件中判断消费者“是否或怎样购买”带有特定商标的产品。


千慧律师事务所贾雯雯:商标的实质价值在于区分商品来源,只有当商标使用在核定商品上时,才能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对于注册后却未实际使用的商标,各国法律都规定了相应的撤销制度。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因此,提醒商标权利人,在取得商标注册后,需及时实际使用注册商标,并保存使用证据,以防止被撤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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