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千慧
发布时间:2018-04-28
文章来源:俊慧看网谈法
“三连胜,共计获赔4600万元”。
日前,就格力诉奥克斯空调专利侵权系列案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其中的三件案件分别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判令:1)奥克斯停止销售被判构成侵权的产品,并销毁库存;2)奥克斯赔偿格力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三案共计4600万元。
当然,由于这仅是一审判决结果,不排除奥克斯会提起上诉,因此,也不能说格力在这三件诉讼中已经完胜奥克斯。不过,格力三件案件一审胜诉,对于推动双方在空调专利技术方面达成许可合作,或实现空调市场公平竞争,也会有比较大的促进作用。
涉案专利:三件均为实用新型专利,打破偏见
2018年4月20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分别就涉案专利为“空调器”(专利号:2015202974145)、“一种空调机的室内机”(专利号:200820047012X)和“空调器室内机”(专利号:2015202974319)的格力诉奥克斯空调专利侵权案件做出一审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件涉案专利均为实用新型专利。由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门槛较低,有一种误解或偏见是“认为实用新型专利的市场价值有限”。
事实上,判断一件专利的价值高低,创造性固然是最核心的,但是,市场价值也不容忽视。
以空调为例,“室内机+外挂机”基本是空调的必备组合,那么,空调企业技术创新的切入点,要么是实现一体机,要么就是在室内机或外挂机上做创新,包括结构以及空调制冷制热技术等等。
以一审法院判赔4000万元的涉案专利“一种空调机的室内机”为例,该专利由格力于2008年4月25日申请,2009年5月20日获得授权。该技术方案的最大优势是“生产时可以通过一个模具即可生产出相应的底壳及其相关设备,既减少了零件数量,又减少了装配工序,使生产效率大大增加。”
简单说,如果其他空调厂商也采取了该技术方案,那么,就需要获得格力的许可授权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有快有慢:专利诉讼后期正在缩短,救济及时
虽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是同日对上述三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的,但是,三个案件的起诉或立案时间并非同时。
案件信息显示,涉案专利为“空调器”、“空调器室内机”的立案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涉案专利为“一种空调机的室内机”的立案时间为2017年1月25日。
据此估算,其中两件专利的审理周期历时1年4个月,一件专利的审理周期历时1年3个月。
与其他专利案件相比,这三件案件的审理周期相对要快了很多了,比如,搜狗诉边度输入法专利系列侵权案件中,有几件专利诉讼的持续时间超过两年之久。
如果说“迟到的正义也是中不正义”,那么,“迟到的胜诉判决可能也是一种伤害”,因为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如果技术创新不能给企业带来竞争壁垒,那么,对于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或原始创新能力可能会产生反作用力。
当然,从法律赋予企业的救济手段来看,除去生效判决外,企业也可以通过申请“禁令”的方式实现对急迫性强的侵权行为予以遏制。
三方角逐:格力、美的、奥克斯互诉,大战不止
事实上,当前空调市场的专利大战并非仅限于格力大战奥克斯。可以说,格力、美的以及奥克斯之间,三大空调巨大之间存在大量未结专利诉讼纠纷。
比如,2017年6月19日,因认为美的“制冷王”系列空调涉嫌专利侵权,格力将美的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并提出5000万元的索赔金额。2017年8月,奥克斯将格力诉至宁波中院,索赔5000万元。
几大空调巨头之间专利诉讼不断,表明当前空调市场已经从此前的增量为主变更到存量为主。简单说,家庭空调覆盖率已经趋于饱和,国内市场竞争的重点已经从“占地盘”变更到“抢地盘”阶段,未来增长空间大小要看能从竞争对手分走多少存量用户。
此外,空调巨头也在加大转型力度。比如,已经连续分红的格力电器今年不在计划分红。
格力公告称,公司预计未来在产能扩充及多元化拓展方面的资本性支出较大,为谋求公司长远发展及股东长期利益,公司需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公司留存资金将用于生产基地建设、智慧工厂升级,以及智能装备、智能家电、集成电路等新产业的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
显然,以空调巨头为玩家的新一轮技术竞争正在拉开序幕,而专利战已成为新竞争的必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