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千小慧
发布时间:2023-02-06
文章来源: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部、办),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知识产权资本化运用,缓解企业融资难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根据《济南市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济南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与范围
(一)贷款贴息。贷款利息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0%中的专利权质押所占份额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贴息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保险费资助。企业因贷款发生的专利权质押保证保险费,按确认发生额的40%予以资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4万元。
(三)评估分析资助。企业因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或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资助,对同一家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担保费资助。按企业实际支出的50%予以资助,每家企业每申报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并于2022年12月31日(含31日)前按期还本付息。
(二)贷款放款前完成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登记。
(三)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在贷款中额度或比例明确。
(四)贷款企业是出质知识产权(专利权)的权利人,专利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目录。
(二)承诺书(附件1)。
(三)《济南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书》(附件2)。
(四)证明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2.专利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复印件,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贷款真实性证明。
3.专利评估或价值分析协议书,评估或价值分析报告,评估或价值分析费支付凭证复印件。
4.担保合同、担保费支付凭证复印件。
5.保险单、保险费支付凭证复印件。
6.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7.单位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机构信用代码证)。
8.企业资信优良证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近三年的企业查询记录)。
9. 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所占额度或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贷款属于知识产权(专利权)与其他担保措施组合贷款的,由贷款银行明确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在贷款中所占额度或比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的,由银行和担保机构分别明确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担保和反担保的额度或比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须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与审核
各区县局负责本辖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初审和汇总,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推荐意见(附汇总表Excel电子版)。各区县局要认真组织梳理并通知到位,做到不漏报、无差错,同时结合本次工作做好企业情况汇总,注意挖掘典型案例,总结工作成效。
纸质申报材料及推荐文件一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原件扫描),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企业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均由各区县局汇总申报,市局不接受企业单独申报。申报材料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各区县局报送市局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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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济南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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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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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报地点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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