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的著作权之著作权侵权
作者:千小慧
发布时间:2020-05-14
文章来源:千慧视点
随着时代演变及科技的进步,著作权与大家的日常工作与生活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上一篇,小编给大家介绍了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的表现形式、特点,以及如何办理著作权登记。 今天,我们再来谈一下著作权侵权的相关话题。
著作权侵权责任
著作权侵权行为呈现极为复杂的形态。从侵权行为是否借助第三者而发生的情况可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两种责任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具有不同的责任范围。
1、直接侵权责任
直接侵权行为,是一种直接非法使用著作权或邻接权的权利或妨碍他们行使这一权利的行为。侵权人的行为直接涉及作品,例如:在有著作权的作品上改变作者署名,对内容进行修改,未经作者允许擅自发表他人作品的都是对作者著作权精神权利的直接侵犯。就直接侵权的归责应是,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利的行为就是直接侵权,应当承担严格责任。
2、间接侵权责任
是指侵权行为并未直接涉及到受著作权直接保护的作品或受邻接权直接保护的表演、唱片及广播节目,而是因该行为为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行为人不自觉地参与了侵权行为,从而对著作权人和邻授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
著作权侵权行为
近几年,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据《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8年)》公开显示,2018年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数量33万件,2017年23万件,增长41.9%;其中著作权案件19万件,上升42.36%,著作权侵权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图片类作品著作权侵权,侵权纠纷多发生于公司之间,涉案图片主要为摄影作品、美术作品和图形作品,不同作品、不同地域的判赔额的区别也比较大。
二、音乐类作品著作权侵权,音乐类作品以中国音著协起诉KTV经营者案件居多,针对音著协起诉KTV经营者的案件,索赔金额在每首歌曲1,000-2,000元之间,而每首歌曲最终获赔金额在500-1,000元左右。
三、电影类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从1995年起,电影类案件数量总体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从2005年开始电影行业案件纠纷进入快速增长期。
四、字体类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在商业活动中,将字体作为视觉设计要素,进行复制、发行、展览等使用字体的行为,范围包括商标标识、广告、海报及其他形式和介质的商业推广。
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主要表现在非法安装、使用侵权软件;非法复制、销售侵权软件;使用第三方提供的含有侵权软件的服务等。
著作权侵权赔偿
据国家版权局通报,近年来,我国著作权登记数量持续上升,2019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总量达418万余件,相比2018年同比增长21.09%。与此同时,著作权领域维权成本高、侵权赔偿数额低等问题也引发社会广泛探讨。
2020年4月,酝酿多年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正案草案正式公布,草案首次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明确加大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惩处和追责力度。根据草案,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赔偿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法定赔偿额上限也由此前的五十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
小贴士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最常见的就是字库侵权和图片侵权了,企业宣传用的字体、图片等如果不是原创的,侵权的风险就比较大,企业在委托设计公司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所使用的图片和字体等一定是设计公司原创的或者是购买的正版字体库和图片。